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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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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办公制度

 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执法人员工作职责

 档案保管、借阅制度

 关于改进机关纪律作风的若干规定

 领导班子议事和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城区科技局岗位职责

局长职责
  一、组织实施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既定政策,宏观管理全局各项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全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制定相关政策规定的建议,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宏观管理全区科技三项费用、科技发展资金。
  五、组织编制科技兴区及全区科技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实施、申报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软科学研究等各类科技计划。
  六、负责高新技术、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七、及时向分管区长、区长汇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副局长职责
  一、负责管理、指导科技交流中心的工作。
  二、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以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
  三、促进全区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四、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建议。
  五、负责管理地震办的工作。负责制定防震减灾规划,组织开展地震监测、地震安全性评估和抗震设防安全评估工作,进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六、配合局长搞好局内其它工作。

副局长职责
  一、负责全区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发展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认定后的管理工作。
  三、统筹规划科技事业的基本建设,编制和实施区级重点实验室科技基地计划。
  四、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的发展。
  五、负责全区科技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的申报,审核管理民办科研机构。
  六、配合局长搞好局内其它工作。

科员职责(科技管理)
  一、具体编制科技攻关、星火、火炬、成果推广、新产品试制、基础研究、软科学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开题报告。
  二、负责全区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审核进口科研一起设备;贯彻落实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
  四、负责全区科技成果数据库、人才数据库的建立与发展工作。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职责(劳动人事)
  一、负责全区科技档案、全局文书档案的归档、组卷及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科技信息的收集、汇总工作。
  二、负责全局的劳动、人事和后勤工作。
  三、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科技三项费用资金申请表”、“科技三项费用资金使用跟踪表”等各类报表的发放、统计工作。
  五、负责对口向市科技局办理相关事物。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科员职责(文秘党务)
  一、负责起草全局各类文件。
  二、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召集全局人员、全体党员,并组织进行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
  四、负责向全区各有关部门报送科技信息和其它信息。
  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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